自2019年3月开展“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来,至今年3月底,辽宁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入海河流污染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12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308件,损害海洋生态环境乱象受到遏制。
这是从辽宁省人民检察院22日召开的“‘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邹德芳介绍,当前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面临一定压力,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守护海洋的生态效能,有利于海洋的保护和有序开发利用。一年多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还通过案件办理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清理河岸海岸垃圾固体废弃物7914吨,封堵排污口19个,整治关停违法企业、养殖场21个,拆除违建房屋36栋,整治入海河道123公里,治理水域面积1032亩,督促整改违法围填海63.95公顷,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此间,辽宁检察机关与河北、天津、山东检察机关共同签署《关于建立环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与内蒙古、吉林检察机关共同签署《关于加强辽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检察监督工作的协作意见》,相关公益诉讼的检察协作机制得以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