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近年来我国水体污染日益严重,为了确保地表水水质安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本实施方案旨在通过系统性、科学性的监测手段,对地表水水质进行持续、动态的监测与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数据支持,为公众提供水质信息,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
1、及时发现水污染事件,为政府和相关机构提供数据支持,以便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控制污染源、切断污染途径,从而保护水资源。
2、通过监测和分析水质,评估水域的环境质量,为政府和相关机构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提供重要依据。这有助于促进水资源保护工作的开展,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3、评估水体的生态状况,包括水生生物的分布、数量和健康状况,从而了解水体的生态系统是否平衡、生态功能是否正常,为保护和恢复水体生态系统提供指导。
4、通过监测水源地和供水系统中的水质指标,可以确保饮用水的品质符合卫生标准,保障公众健康。
地表水可采用国家标准方法进行监测,如《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等。
地表水的监测频次通常根据水体的重要性和污染状况来确定。例如,饮用水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交界断面中的重点控制监测断面,每月至少需要采样一次。国控水系、河流、湖、库上的监测断面,通常逢单月采样一次,全年六次。
受潮汐影响的监测断面,需要在大潮期和小潮期分别进行采样。若某必测项目连续三年均未检出,且在断面附近确定无新增排放源,而现有污染源排污量未增的情况下,每年可采样一次进行测定。
此外,对于特殊自然情况或发生污染事故时,应随时增加采样频次。流域污染源限期治理、限期达标排放的计划中和流域受纳污染物的总量削减规划中,以及为此所进行的同步监测,也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的监测方法、标准及频次可能因地区、水体类型以及特定的监测需求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监测方案,并遵循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