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测的通知》(皖环函〔2019〕626号)要求,现将各安徽省市国家考核断面、全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等情况通报。
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情况
2020年3月,安徽省106个国家考核断面,15个断面未达标。
淮北市沱河后常桥、蚌埠市怀洪新河五河、淮南市瓦埠湖、滁州市来河水口、白塔河天长化工厂下、六安市淠河新安渡口、安庆市大官湖、武昌湖等8个断面水质超标严重,其中滁州市来河水口断面水质为劣Ⅴ类。
1—3月均值不达标断面
1—3月,全省13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均值未达标。合肥市白石天河石堆渡口、淮北市澥河李大桥闸、沱河后常桥、蚌埠市怀洪新河五河、滁州市来河水口、白塔河天长化工厂、六安市淠河新安渡口、池州市升金湖、安庆市菜子湖、武昌湖、大官湖等11个超标断面影响了全省水质优良断面比例和劣Ⅴ类断面比例,其中滁州市来河水口、六安市淠河新安渡口断面水质严重超标,为劣Ⅴ类。
要求
请有关市高度重视,针对超标因子,认真分析断面水质不达标原因,完善不达标水体达标方案,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治理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影响水质的突出问题,确保断面水质达到2020年度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区域限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厅将对连续3个月不达标且影响我省优良比例和劣Ⅴ类比例的断面实施流域涉水项目环评文件限批。
全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
2020年3月,安徽省实际水质监测水功能区161个(城西湖霍邱自然保护区因无水未测)。设置水质目标的158个水功能区中,有154个达标,达标率为97.5%。与上月相比,达标比例上升2.5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期相比,达标比例上升0.1个百分点。4个水功能区未达到水质目标,其中,3个断面高锰酸盐指数超标、1个断面氨氮超标。涉及3个市,其中阜阳市2个、合肥、淮南市各1个。
2020年1—3月,阜阳市八里湖颍上自然保护区已3个月不达标,合肥市南淝河施口过渡区、南淝河合肥景观娱乐用水区、亳州市芡河亳州蚌埠保留区等3个水功能区已2个月不达标。根据规定年度出现3个月以上不达标,阜阳市八里湖颍上自然保护区水功能区年度判定为不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