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今天(5月22日)上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今年要加快落实区域发展战略。编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查看报告全文:5提生态 2020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2019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迎来重大机遇。但目前,黄河流域仍存在较多急需解决的瓶颈问题。
黄河流域水质、水量、水结构这一“三水问题”问题最为突出。水利和环境部门的水质监测数据显示,黄河流域水质I-III类断面比例低于全国,劣Ⅴ类断面比例高于全国。黄河水质总体差于长江,汾河等支流2006-2018年持续重度污染,2019年底汾河入黄口水质才退出劣Ⅴ类。
生态环境部5月18日通报的“4月和1-4月全国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显示,汾河太原段在“2020年4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后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排名中,位列倒数第26位。
2018年,黄河流域水资源总量为869.1亿立方米,占全国3.2%,在十大流域中位居第八位,但地表水开发利用率超过80%,开发强度位居十大流域第二位。
今年两会上,民进中央一份《关于加快推进黄河流域上中游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提案》介绍,水问题是制约西北地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大瓶颈。以宁夏为例,即使计入分配给宁夏的黄河过境水,人均水资源量也不足全国人均的1/3,水资源“天花板”效应凸显。
环境部门的调查还发现,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潜在风险高。黄河流域煤炭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化学品制造、炼焦、氮肥制造等资源消耗型、“两高”(高污染、高能耗)企业数量约占60%、产值约占70%,且沿河集中分布,近年来突发环境事件时有发生。
另一方面,黄河流域污水处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以宁夏为例,虽然目前宁夏实现了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全覆盖”,但集污管网尚未覆盖所有污染源。
在今年两会上,九三学社中央一份《关于推进黄河流域大保护大治理的提案》建议,借鉴制订《长江保护法》做法,研究出台黄河保护有关法律,依法保障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管。
农工党中央一份《关于全面保护与协同治理黄河的提案》也建议,抓紧制定《黄河保护法》,以法治方式确立流域空间管控、环境总体规划、水资源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和安全风险防范、流域综合管理等制度。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尽快编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并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
农工党中央在上述提案中还建议,实行上中下游差异化保护措施。上游保护生态,推进实施一批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和建设工程,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对三江源、祁连山等生态功能重要地区,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中游保持水土,大力建设旱作梯田、淤地坝等。下游保护好黄河三角洲湿地,提高生物多样性。
而对于黄河下游地区的湿地保护,民建中央一份《关于在黄河滩区有序开发中高度重视湿地保护的提案》建议,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统一尺度、统一标准,禁止将黄河湿地保护区域规划为城市建设用地、商业用地、基本农田。
致公党中央一份《关于有序推进沿黄生态经济带建设的提案》也建议,黄河上游以自然保护区为节点突出生态涵养。以总体规划为依据,以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推动黄河上游人口和经济向中下游集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