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已印发实施,明确了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时间表。
方案将地下水污染防治分为三个目标阶段:到2020年,初步建立福州市地下水质监测体系,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得到初步监控,初步遏制地下水污染趋势。到2025年,建立全市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得到有效监控,有效遏制地下水污染趋势。到2035年,实现全市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
方案按照“一保、二建、三协同、四落实”的目标要求,提出了福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任务分解。“一保”即确保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二建”即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与地下水质监测体系;“三协同”即协同地表水与地下水、土壤与地下水、区域与场地污染防治;“四落实”即落实“水十条”确定的四项重点任务,开展调查评估、防渗改造、修复试点、封井回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