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环保局采取多项措施,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目前,全市境内长江流域、淮河流域共7个水体断面列入国家、省水质考核。根据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该市国、省控断面水体水质稳定达标,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坚持以“联”畅协调。结合全市水环境现状,2015年12月,制定了《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今年 2月,市政府召开全市水污染防治暨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会议,市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4月以来,市环保局先后出台《关于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关于加快加油站(点)地下油罐双层罐更新、防渗池设置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禁养区规模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的通知》等文件,实现上下一盘棋,全方位、多角度推动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坚持以“梳”推进度。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督查组,定期对各县、市、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度进行督查、梳理、通报。实行“每月一调度”,对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截至目前,今年省政府下达滁州市的28项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进展顺利。
坚持以“严”强执法。全面排查和取缔“十小”企业。全市共取缔小电镀、小炼油等“十小”企业32家,其中明光市取缔4家、天长市取缔2家、凤阳县取缔17家、定远县取缔3家、全椒县取缔2家、来安县取缔4家。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天长市将1家违法企业纳入到“红牌”范围,全椒县将2家违法企业纳入到“红牌”、4家违法企业纳入到“黄牌”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坚持以“准”优监测。严格按照规程要求,科学设置站点,开展标准化水质监测,确保监测数据科学准确。每月在政府网站公布相关数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6月起,联合南京市、淮安市,分别在滁州陈浅断面和淮河肖嘴断面采取水样,共同完成跨省界水体水质联合监测工作。通过实现监测数据的联合交换,进一步保证了跨界水体水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同时每月初定期开展,实现该项工作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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