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汕头市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2019年9月)。
2019年9月,全市共监测6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均为地表水水源,其中河流型4个、湖库型2个。
据悉,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水厂在同一河流有多个取水口,在最上游100米处设置监测断面。湖库型水源分别在库中心、水源取水口处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均为水面下0.5米处。
本月水质监测的6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标,水质达标率100%。其中有5个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占83.3%;有1个达到Ⅲ类标准,占16.7%。
值得注意的是,饮用水水源与居民饮用水有所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根据国家相关规定,Ⅲ类标准以上的地表水才能用作饮用水水源,其中Ⅰ类水水质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