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供水事关民生福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江西省水利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精准有效指导,科学有序组织,强化水厂监管,加大隐患排查,做到严防死守,有力保障疫情期间农村供水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担当。1月16日,结合水利部统一部署,省水利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0 年春节期间全省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通知》,指导全省水利部门做好春节期间农村供水保障工作。1月30日,省水利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狠抓落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提出加强巡查水质监测,严格隐患排查,落实防控措施,切实做好疫情期间民生水利工作,确保农村居民饮水安全。2月5日,省水利厅办公室再次印发通知,就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工作提出细化量化的要求。针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有可能通过农村供水扩散或传播,提出重点抓好水源保护,做好源头防控。抓好净化消毒,阻断水媒传播。抓好人员防护,杜绝交叉感染。抓好环境卫生,防止次生污染。同时,密切关注贫困群体,保障正常供水。
示范带头,建立工作制度。2月12日,厅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厅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持续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省级要重点盯紧“千吨万人”规模水厂,及时帮助地方协调解决问题,并督促县级水利部门加强“百吨千人”以下规模水厂运行管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正常供水。根据会议精神,2月11日,厅农水处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农村供水行业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凝聚正能量、营造好氛围。2月13日,厅农水处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村供水工程运行情况日报告制度,实行辖区内日调度推进、日情况通报,逐步形成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截至目前,全省农村供水运行管理单位尚未发现有人员感染、疑似感染新冠病毒肺炎,未发现不能正常供水的集中供水工程,全省农村供水保障服务有序进行。
协同联动,强化应急处置。水利部门、供水单位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需,战疫情、保供水,加强巡查检修,加密水质检测监测,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建立疫期安全供水应急处置机制,隐患排查全覆盖,坚决杜绝因各种原因停水、缺水和无水等现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新余市、景德镇市、赣州市等地水利部门严格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严密监控农村饮水状况,督促供水单位加强供水管理,对辖区内农饮工程水源保护全面排查。南康区水利局安排全区32个百吨千人及以上农饮工程至少1人专人值班,开展厂区管理巡查工作。通过现场督查和微信督导的方式对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情况进行督导。在乡镇(街道)组建应急抢修服务队伍,并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目前,共补充消毒物资4.8吨,消毒液150公斤。分宜、会昌、上犹等地供水部门落实领导轮流值守制度,加强供水管网和供水设施安全检查,强化应急处置。入厂员工必须佩戴口罩并每日两次测量体温。对水厂实施封闭式管理,厂区每日消毒,切实落实防控措施。严控各个生产工艺,加强消毒剂投加量及水质检测,确保水质达标。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进贤润泉公司关闭公共缴费窗口,利用微信公众号指导用户采用手机微信、小灵通“赣服通”缴纳水费,降低人员交叉感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