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印发《2020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海南将从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谋划“十四五”监测规划、抓好新老点位并行监测、完善监测网络建设、加强监督检查等15个方面,着力提升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水平。
《要点》明确,将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完善环境空气监测网,整合地表水、地下水、海洋环境监测网,构建省级土壤环境监测网等;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建立生态环境应急监测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修订《海南省生态环境应急监测预案》,开展应急监测实战演练等;加强自动监测数据平台联网共享。有序推进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全面联网,确保企业在排污许可证核发后3个月内完成污染源监测数据联网,并与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海南将做好空气质量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包括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开展空气质量例行监测及排名,开展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酸雨、降尘监测,做好重点区域环境空气专项监测及大气履约监测等。在水环境质量监测方面,通过开展地表水水质例行监测及排名、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及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污染水体和城镇内河(湖)水环境监测、开展水功能区和“河长制”河流断面水质监测等,为打赢碧水保卫战提供技术支撑。同时,组织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双源”地下水水质监测、农村环境监测等,为打赢净土保卫战提供技术支撑;做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强化海洋生态环境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