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个关于环评的事件备受瞩目,让人不吐不快。
一个是,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抄作业”,把抄袭对象的名字都照抄了上去。这份环评征求意见稿中,竟然出现30多处“湛江”字眼,比如,“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是落实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体现”。如此张冠李戴,令人瞠目结舌。环评单位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对项目实施可能对红树林、鸟类、水质等造成的影响,并没有进行认真细致的评估。目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已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这一问题进行调查。
另一个是,环评未科学评估对珍稀濒危物种绿孔雀等造成影响的云南戛洒江一级水电站,被法院判决按下了“暂停键”。环保社会组织自然之友对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决:建设单位新平公司立即停止基于现有环境影响评价的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不得截流蓄水,不得对水电站淹没区内植被进行砍伐;对水电站的后续处理,待新平公司按生态环境部要求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备案后,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视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环评是生态环境保护的第一道“关口”。显然,这道关口并非无懈可击,存在一些环评文件不负责任、粗制滥造和弄虚作假等现象。生态环境部最近通报的信息显示,对2019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环评文件复核发现,在25个省(区、市)各级环评审批部门审批的335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共有15份存在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等质量问题。自2019年11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施行以来,全国共有25家环评编制单位和30名编制人员因环评文件质量问题,被采取列入失信“黑名单”和失信记分等信用管理措施。
通过环评,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这是国际通行的环保制度。我国自2003年9月起施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环评制度体系,在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不过,进一步提升环评的质量,切实发挥环评的效用,仍然有很多工作要做。
环评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经济发展质量密切相关,质量是环评文件的生命线。环评粗制滥造,弄虚作假,对一个区域的生态环境、长远发展可能造成难以逆转的巨大危害。对于建设单位和环评编制单位,生态环境部门应依法依规加强监督管理,加强规范性检查和质量检查,对环评文件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
此外,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对去除环评“抄作业”“走形式”等沉疴也是至关重要的。这正是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抄袭事件、云南绿孔雀环境公益诉讼案,带给我们的一个重要启示。环评信息公开透明、公众参与渠道畅通,能够使公众了解规划和项目的情况,帮助政府发现违法行为,监督企业、建设单位履行环境责任,促使环评机构自觉把好环评质量关,更好地为无言的大自然“代言”。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世界,我国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然而,做规划、上项目时,不能“萝卜快了不洗泥”,不能把绿色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抛到脑后。做环评要“真走心”,不能“走形式”。环评审批要快速高效,但不能忽视质量。
“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那些为了短期GDP增长而造成“生态赤字”“环境透支”的规划和项目,注定不可持续,将来付出的代价可能更大。在这方面,浙江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借鉴。这些年来,尽管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经济发展面临严峻挑战,浙江始终没有降低环境保护的“硬杠杠”,没有放松节能减排的“紧箍”。困境中更要咬定转型升级,始终是浙江坚定不移的追求。
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强调:“实践证明,经济发展不能以破坏生态为代价,生态本身就是经济,保护生态就是发展生产力。”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落实环评等环境管理制度,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们才能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康庄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