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3日举行“守护好一江碧水”专题新闻发布会透露,近两年来湖南省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2019年长江干流湖南段163公里水质及湘、资、沅、澧四水水质总体为优;洞庭湖湖体11个考核断面除总磷外,其他考评指标均达到Ⅲ类,总磷浓度为每升0.066毫克,比2017年下降9.6%。
2019年,湖南60个“水十条”国家考核评价断面中,水质优良率为91.7%,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6.7个百分点;29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有28个达标,达标率为96.6%,比2017年提高3.5个百分点;132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7.7%。
“水情是湖南最大的省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邓立佳表示,为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近两年来湖南扎实推进湘江保护和治理湖南省“一号重点工程”及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根治河湖沉疴,大力修复生态,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该省通过建立验收销号机制等措施,统筹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等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目前,2018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18个问题已销号15个,剩余3个将于2020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2019年披露的19个问题已制定整改方案并上报,2020年底前将整改到位18个,1个于2021年底前完成。
此外,国家长江办交办的“锰三角”地区4个锰渣库渗漏液问题,湖南已全面完成整改3个,1个基本完成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76项任务完成整改64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41项任务完成整改18项,全国人大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指出的22个问题与建议完成整改9个,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611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456项。
大力整改生态环境问题的同时,湖南积极建立完善生态环保制度,落实扶持环保产业发展政策。2019年,湖南省环保产业总产值初步统计为近300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约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