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近日四川省发布2020年4月地级以上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报告显示,今年4月,四川省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已开展监测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断面所测项目全部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水源地水质监测点位如何选择?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相关负责人表示,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水厂在同一河流有多个取水口,可在最上游100米设置监测断面。湖库型水源原则上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在每个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我省对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开展监测,4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46个监测断面所测项目全部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饮用水源地统计取水总量16356.58万吨,达标水量为16356.58万吨,水质达标率100%。
值得关注的是,在46个监测断面中,共有41个达到或优于II类标准,所占比例为89.1%,5个达到III类标准,所占比例为10.9%。
此外,我省还对43个地表水监测断面进行监测,其中有38个达到或优于II类标准,所占比例为88.4%,有5个断面达到III类标准,所占比例为11.6%。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均达到或优于II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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