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保定全市在河湖“清四乱”基础上,进一步查漏补缺,针对河道垃圾、非法排污口、违建违章、城区河道黑臭水体等突出问题,持续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促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改善河湖面貌。
据介绍,全市河湖新发现的“四乱”问题,按照“一般问题1个月内完成整改,较严重问题2个月内完成整改,重大问题3个月内完成整改,所有问题于11月底前完成整改”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严格落实河长责任,有力有序推进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今年4月底全面完成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管理范围划定、6月底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管理范围划定、8月底前完成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
今年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雄安周边河道防洪治理工程5项,保定城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4项;其他补水河道清理整治工程15项。同时,对分布在潴龙河、陈村分洪道、白沟河、唐河和清水河,涉及5个县(市、区)21个村庄,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加快推进搬迁。
针对今年重点工作,市河湖长制办公室认真落实河(湖)长巡查、督查督办、联席会议等制度,将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工作指导,深入一线推进整治工作扎实开展;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和下级河长湖长对重大河湖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或联合执法,集中力量进行解决;积极探索社会化管护方式,逐步提高河湖管理水平和能力,促进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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